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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術作品的發表 -- 郝赫
来源:不详 时间:2014/8/20 23:43:41 点击:
大家知道大學的排名是怎麼樣計算的嗎? 每年發表的研究成果數量就是評分的標準之一, 許多博士生和教授在大學里的工作也並非上課教學, 而是進行學術研究, 而他們的研究是否能夠得到大學及政府的撥款贊助等等, 也常取決於他們能在專業領域內的雜誌中發表過多少篇文章或研究成果。當然魔術是表演藝術, 不是純粹的科學或者是學術研究, 儘管我們的藝術也涉及到一部份這個層面。

在編者個人的魔術歷程還是非常早期的時候, 編者便開始接觸和嘗試各種類型的魔術發表形式, 最近正好有愛好者問及這方面的事情, 那麼這期便和大家分享一下個人的一些經驗, 以及各種發表魔術的渠道。

首先談談發表魔術作品的目的, 其實在魔術雜誌的第一期的魔星訪談環節里, 也就是編者本人的採訪當中, 我便談過了發表魔術作品的五個動機與目的, 而它們的英文詞語正好湊成 “Magic” 一字。分別是:

M: Money (金錢上的收益, 讓自己的智力成果享受合理的回報)
A: Advancement of the art  (推動魔術藝術的發展, 回饋魔術界)
G: Glory (個人的光榮)
I:   Individual expression (展示自我的藝術表達風格)
C: Credit (建立創作源, 以做學術研究的態度來對待魔術的發展)
 
各位讀者可以重新回顧一下編者在第一期魔術雜誌當中有關這幾點的解說。Cdn-Www.2586.Wang

最簡單的發表渠道分類方式便是以非牟利及牟利作為發表目的而作一個區分, 我現在只跟大家談談主流的做法。

非牟利的發表形式

期刊, 雜誌,  私隱性較高的網上論壇

現在國際上比較活躍及穩定的魔術雜誌有四份: Genii, Magic, Linking Ring(IBM), M-U-M(SAM), 其餘的均創刊時間比較短或者是有區域性。除了雜誌以外, 還有期刊, 每幾個月出一本, 例如是 Antinomy, 內容只教授魔術及魔術理論。最後則是會員制的網上論壇, 例如是著名的 TSD –The Second Deal, 一個幾乎全部都是由紙牌魔術師及紙牌魔術愛好者所組成的網上論壇。年費$20美金, 想加入論壇的話必須得到兩位成員的推薦。論壇內會定期的有人提出紙牌魔術的挑戰, 發表演視頻, 或者解說魔術。

做這一類的發表比較容易, 基本上把你所構思的魔術或技法以文字解說或拍成視頻寄給雜誌專欄的編者, 或者是自行發在論壇上就可以。

當然, 如果是寄給雜誌的話, 編者便會決定是否採用你的作品以及在什麼時候發表你的作品。

如各位讀者有興趣在這些雜誌上發表你們的創作的話, 做法很簡單, 首先用英文寫好自己的作品的解說, 然後上這些雜誌的網頁上尋找編輯部的電郵, 寄出電郵便可。

一般這種類型的投稿和發表都沒有報酬, 當然主編或許會免費的寄一兩本刊登了你的作品的那期雜誌給你。

牟利的發表形式

網上下載 (視頻), 電子書, 小冊子, 教學光碟, 書籍

以售賣自己的作品為目的的發表形式會比非牟利的多, 同時也複雜的多。無論採取任何形式也好, 發表者需要面對的問題是:讓出版商出版還是自資出版

先談談找出版商出版, 站在出版商的角度而言, 一些基本的考慮是:

1: 創作的性質
2: 創作量
3: 創作人的名氣

創作的性質指的是這個創作是否合適作為一個可以作為銷售的產品而推出, 舉個例子, 如果你構思了一個新的水和油套路, 這個版本有些新的特色或者招數在裡面, 可是在效果上沒有明顯的超越以經存在的版本, 那麼出版商的出版興趣便不會大。

拿我個人的創作為例, 在<<郝赫的禮物>>當中我教授了七個套路, 它們的性質很接近: 無須特別的道具, 全部用普通牌疊, 主要是短套路, 除了個別的招數外, 手法要求並沒有特別困難(主要都是已經存在的手法), 適合在日常生活中表演。

分開銷售的話, 或許可以把它們以網上下載的方式來賣(這種發表方式在中國暫時不太現實), 但每個套路自身的吸引力則不會很高。當幾個或者更多這樣的套路放在一起的時候, 才比較合適作為一本小書或者是一盤教學碟來發表。也就是說, 如果你只有一個這種類型的創作的話, 就不合適作為商業性的發表。如果是我的英文盤 <<The Zenneth Code>> 當中的流程, 則具備了單獨出售的吸引力。手法比較複雜, 但效果強度與原創性都比較高, 對某些魔術愛好者的吸引力會特別大。

除了創作的效果之外, 也要考慮創作的難度。當然, 任何難度的魔術創作都有著它自己的市場, 簡單如完全無須手法的自動化套路, 複雜如雜技般高難度的手法都有著它們的捧場客。不過, 如果你打算兜售高難度技巧的創作的話, 那你本身/出版商的名氣將會比別的因素更為重要。

創作量的多與寡也往往決定了創作的發表形式, 上面的討論也大約提到了這一點。原則上, 所有數量不多的創作都可以用書籍以外的方式作發表, 正式的書籍要有四十個完整的套路或以上才有製作的必要及可行性。

創作人的名氣就不用特別多說了, 假設創作人本身的名氣並不大的話,出版商的名氣就很重要了。現在魔術界里的出版商也很多, 可是市場佔有率比較大的還是屈指可數的。視頻教學類則有: Theory 11, Ellusionist 和 L&L, 而書籍製作則有 Hermetic Press 和 Kaufman &aGreenberg…

想這些出版商幫你出版作品的過程跟非牟利的發表過程幾乎沒兩樣, 自己首先把創作拍下表演視頻, 然後發電郵給比較著名的出版商, 看看對方有沒有興趣觀看你的作品並作商業性的出版和製作。如果對方回覆說有興趣的話, 就把視頻發過去, 這樣便可以展開初步的協商過程了。

有些網站甚至專門有一頁是讓魔術愛好者們把點子寄給他們, 然後衡量其商業發表的可行性。

電子書籍的發表形式也是一樣, 拿最著名的 為例子, 你寫完一本書籍, 然後將其轉化為 PDF 檔, 寄給網站的主持人。如果對方認為內容能夠作商業發表的話, 他就會網站上進行銷售, 然後提供三種分紅方式:

1)全權讓該網站售賣, 每賣出一本, 你可以獲得每本書零售價的50%
2)只讓該網站及你個人的網站售賣, 每賣出一本, 你可以獲得每本書零售價的40%
3)在所有網站內售賣, 每賣出一本, 你可以獲得每本書零售價的30%

如果要對方代你編寫及製作你的作品的話, 分紅比率就更為低一些。

那麼有些公司則提供另外一種的交易方式, 以某個金額把你整個作品的版權買下來, 而這個金額的多寡則視乎你個人的議價能力與籌碼而定。

找出版商的好處是出版商們一般都擁有比較良好的製作設備, 經驗, 器材, 及市場佔有率, 而且有自己的銷售渠道, 也可以完成生產的過程, 無須創作者自己進行投資, 而且作品的製作品質會有一定的保證, 省卻了很多的麻煩。不過既然別人為你做了這麼多事情, 而你也不用掏錢出來, 那你也就不應該期望你能夠得到很高比例的分紅了。

現在再談談自資製作的發表方式, 自己製作教學算的上是好壞參半, 一般而言, 壞處比較多。

首先就是產品的製作素質, 現在的魔術作品越來越講求製作, 找不懂得魔術的人去拍攝魔術教學的話, 就無法取得最好的攝影效果與鏡頭角度, 隨便的拿一部DV在家裡面自己拍表演與解釋的做法差不多就不能再被市場所接受了, 除非你本身就是專業的攝影師及設計師, 而且也擁有半專業級或更好的器材, 那你不妨學 Homer Liwag 那樣自己進行製作。

第二是需要一筆初期的投資, 從租借場地, 拍攝, 剪接, 後期製作, 產品的封面包裝設計, 產品的生產, 儲存, 到銷售, 每個步驟都需要投資。找外面的公司和工廠製作起來有起定量, 以光碟來說, 壓制碟子沒有一千張的話, 就幾乎沒有公司肯做了, 要不然你就要付出高昂的相對成本。  

編者在累積了前後四年的經驗後, 最近才剛剛在香港正式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而僅僅是攝影器材, 燈光, 錄音, 以及場地佈置,電腦等器材, 就要十幾萬人民幣的投資。 所以﹐如果並不打算保持長期製作和發表﹐或者那些器材跟你本身的職業無關的話﹐那麼這筆花費對於大部份人而言都比較困難。

第三個是銷售渠道的考慮, 生產了自己的產品或者教學光碟後, 要怎麼樣去賣這些產品呢? 這是創作者要冒的一個風險, 假設你的作品其實並不夠好的話, 錢已經全部花出去了, 但卻沒有批發商肯要你的貨的話, 那可就…

當然, 自資生產也有相對的好處, 假設你跟編者一樣, 想無拘束地在作品中表達自己的概念和態度, 體現自己的特色和風格, 並願意作出有創意的嘗試的話, 那麼自己去完成作品製作的整個步驟還是一件相當有滿足感的事。從現實的角度來考慮, 假設你又跟編者一樣常常在世界各地做講座的話, 你就可以直接取得這些作品的銷售收入, 同時對於你的作品的銷售過程也有著較佳的控制。

到了現在, 各位讀者應該對於魔術作品的發表有一定的認識了, 不過, 最重要的就是, 確保你的作品能夠滿足發表的最大前提--必須有足夠的原創性。我相信隨著時間的改變, 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會越來越高, 原創性的作品也會得到越來越多的支持與尊重。希望在不久的將來, 我們便能夠看見越來越多的中國魔術愛好者的原創作品出現在國際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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