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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怪当怪
来源:不详 时间:2014/8/20 22:50:38 点击:
  当怪不怪,说起来就是审美心态出了问题,以至于视怪为正常,听而不怪,见而不怪,任其发展。譬如一些与艺术创作有关的规矩、尺度出现松懈或瓦解,我们不为之怪,也就是心态麻木,甚至还认为有创新精神。     书法的前身就是写字,写字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要写错。可是在展览中可以看到不少错字。有心人专门进行甄别,一一列出,刊登于报端以为警策。可是写错字的事太频繁了,反而会认为很正常,毋须大惊小怪,以至错字也能获奖。再如学习书法必有碑帖为范,但是有人不如此走正途,而是学当代某一人,结果还获奖,功名早成。初看极为不妥,后见怪不怪,反而共赴同趋,走了捷径。反常成正常,也就任其浮泛,无所谓了。元人揭曼硕曾说:“有修无证,纵是一闻千悟,尽属天魔外道。”一名学书者修炼无休,但要看他走一条什么路子,方向比勤修更重要。     怪就是反常道而行。譬如一个人不以右手书写,而以右脚书写。那么,对这种现象如何评说,也就是衡量一个人的审美尺度了。清代书画界的扬州八怪们,就是因为手法与常道偏离太大而目之为怪。譬如郑板桥书法为六分半书,还加了画竹法、兰法,的确是与众不同。让人觉得怪,少有人效仿,惟恐为怪所囿。金农的漆书也如此之怪。笔画堆垛式的,没有粗细提按之细分,也缺少避就迎送之技巧,以至于有瓮滞霸悍之习。学习怪也就近乎怪,怪是惊世骇俗的,有人爱,说明对于怪的倚重,有人不爱,也是基于对怪的难以理解。但是郑、金之辈,不可无一,也不可多也。做为一种标志无可厚非,如果成为潮流,则不免怪状满眼雅正不行了。cdN-WWw.2586.waNg怪是需要识别的,我们对于怪现状之目睹,不可见怪不怪,甚至集体流行对于怪的追求,唯怪是求,那就是有意走另一条路子了。     守正还是我们遵循的一个原则。什么是正呢?举其大要,就是那些被普遍推崇、信奉的书法作品,我们称之为经典。经者,常也,某一个朝代消失了,某一个朝代取代了,都共同需要,不可缺,更不可无。这些作品挟带着正大的能量、信息、精神、格调,让人不能忽视。效仿其正,也就是走在一条通衢大道上,开阔深广。就如我们学习王羲之的书法,那种不激不厉的神采、精致细腻的表现手法、清澈典雅的韵味,合于正,备于雅,适于度,岂虚誉哉。只是有人对于正者之品相、精神感到过于中,过于庸,反其道而行以为便于出彩。宋人石介曾经批评这么一种现象:“以风云为之体,花木为之象,雕锼为之饰,组绣为之美,浮浅为之容。”宋人孙何也认为有一种“缝烟缀云、图山画水、骈枝俪叶、颠首倒尾”的创作方法,让人感到奇怪,因此也很令人关注,因为为他人所不敢为。在怪现象面前,如果不目之为怪,实在难以理喻。     怪的形成是审美心态的畸形。就像一棵树长偏了,缺乏自然生长的状态,一定是下面的根出了毛病。以怪求胜在纷纭的审美心态中,不以实在的功夫进行,却往往有一席之地,使之与求正成为并驾的两个流向。争一时之热闹,得一时之快意,志之所向,势之所至,时之所趋,越发多了起来,甚至视雅正为保守、陈旧。说起来是很个人的审美走向,是很私有的创作行为。但是明人陆时雍的说法还是值得思索:“此事经不得着做,做则外相胜而天真隐矣,直是不落思议法门。”(朱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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