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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界需要这样一部公约
来源:不详 时间:2014/8/20 23:13:31 点击:

  书法界需要这样一部公约

    惯于反思、自审、幻想与希望的诗人们,最近,在纪念中国新诗诞辰90周年的活动中,包括朦胧诗的代表人物芒克在内的14位中青年诗人,达成了诗人用以自律的《天问诗歌公约》。“公约”仅8条,不妨抄录如下:一,每个诗人都应该维护诗歌的尊严;二,诗人天生理想,我们反对诗歌无节制地娱乐化;三,诗人必定是时代的见证;四,一个坏蛋不可能写出好诗;五,语言的魅力使我们敬畏,我们唾弃对母语丧失敬畏的人;六,没有技艺的书写不是诗歌;七,到了该重新认知传统的时候了!传统是我们的血;八,诗人是自然之子。一个诗人必须认识24种以上的植物。我们反对转基因。

  八条“公约”,颇像一首包涵了清洁、梦想、忧患、调侃、搞笑、偏执的后现代诗,看一看,对自身还是有一些触动。由于近期我正思考书法的社会思想问题,看到诗人们炮制出来的《天问诗歌公约》,就习惯性地想到了书法家。如果把“公约”中的诗人替换成书法家,我觉得也非常合适。尽管书法界的一些人会认为我的想法可笑,但是,作为旁观者,或者说是一个关心、关注书法界现状的人来说,我所看到的问题并不比诗歌界少,只是诗人的职业特性敢于说出自己的局限,也有勇气把诸多棘手的问题摆到桌面上进行讨论。

  在中国历史上,书法界一直是一个虚拟的存在,比之诗歌界,它显得异常的不切实际。与历史传统、民族文化息息相关的书法,是中国知识分子赖以生存的技能。CDn-www.2586.wanG作为艺术的书法是在大历史的背景下,依靠时间的绵延,逐渐显示出应有的光芒。从普遍意义上来讲,书法的价值在短时间里是难以评估的。当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断裂以后,社会分工细化,又随着文化传播与书写工具的改变,书法界成为一个界别,才是一种可能,才有一种需求。

  如果说受惠于公共财政的书法家与体制外书法家的共存,形成了今天的书法界,那么,我可以这样说,年轻的书法界在许多方面是需要向诗歌界学习的。我们先来分析一下《天问诗歌公约》,“公约”的前4条,要求诗人维护诗歌的尊严,反对诗歌无节制的娱乐化,以及提出了对诗人的道德要求。在书法界,我并没有看到这样的思考,尤其是面对把书法无节制娱乐化的现实,也没有人站出来进行严厉的批评。君不见,一些自称大师的人,动辄在大庭广众之下,以拖布书写、身体书写,或美其名曰墨舞、墨艺等,在疯狂地践踏书法。以公权私用,借国家展览的机制和冒名顶替的手段,大肆制造赝品,谋取个人利益,也不见对其道德品质的追问和法律的制裁。“公约”的后4条强调了对传统的认知,对自然的热爱。可是在书法界,我们所看到的不是对传统说过了头,就是把传统看得一文钱不值。比如某公撰文,大谈特谈书法艺术是中国最高的艺术。那么我不禁要问,书法是最高的艺术,哪一种艺术又是次高的、第三高的呢。要么就是颠覆传统,强调书法的视觉效果,以美术的思维和工具的替换,制造所谓的形式大于内容的书法,进行前无古人的创新。任何一门艺术与传统都不能分裂,保持对传统的认知,自然是对我们生命价值和生存基础的尊重。

  书法家作为中国知识分子中的一员,已无人质疑。但是,我们的书法家所缺少的知识分子的公共情怀,在很大的层面上,影响着对书法家社会价值的估量。把手中的笔当成摇钱树,不管是谁,哪怕是一个需要救助的弱势少年,同样露出吝啬鬼的嘴脸。相反,在热闹的场合,常常是一脸媚笑,津津乐道自己的字挂在彼某长和此某长的家中,又有彼某长和此某长前来求字。无耻,媚俗,到了极点。正如同“公约”的最后一句话所言“我们反对转基因”,我说,我们反对无耻,反对媚俗。在现实中,有多少书法家明里暗里地比房子,比车子,比地位,并不择手段地搞房子,搞车子,搞地位。搞来搞去,就把自己搞成了小丑。当代书法家是一个现代人,理应具有对现实的关怀,其中包括是非之心,社会义务,忧患意识,平等观念,科学、民主思想。

  尽管我们还有诸多理由可以对《天问诗歌公约》提出不同的意见,但是,“公约”中的积极因素,对书法界还是有启示的。甚至我不无杞人忧天地说,书法界需要这样一部公约,以作为我们前进的导向。

  张瑞田:书法界需要这样一部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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