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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扬州八怪”改为“扬州画派”是中国画史上的误导

  清代“扬州八怪”是属于以地方命名的“并称画坛的名家”,他们与“清初四高僧”、“新安四家”,属文人画派大系,既有文人画派共性风格特征,又有画家各自的个性风格。将“扬州八怪”改为“扬州画派”,显然是违背了中国画派形成的自然规律,是中国画史上的一大误导。

四君子 郑板桥

四君子 郑板桥

  清代“扬州八怪”是属于以地方命名的“并称画坛的名家”,他们与“清初四高僧”、“新安四家”,属文人画派大系,既有文人画派共性风格特征,又有画家各自的个性风格。将“扬州八怪”改为“扬州画派”,显然是违背了中国画派形成的自然规律,是中国画史上的一大误导。

  所谓“扬州八怪”指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在扬州卖画的一批画家。CDN-www.2586.wAng而在清代后期以来史论家画史著述及文献资料中,各家说法不一,加起来有十五家,即李玉棻所说的金农、黄慎、李鱓、郑燮、李方膺、汪士慎、高翔、罗聘八家加上华嵒、高凤翰、边寿民、陈撰、闵贞、李勉、杨法七家。因“扬州八怪”已成了历史名词,久已被大家习称。

  提出“扬州画派”这一名称是20世纪50年代的事,1956年第二期《文史哲》发表了赵俪生《论清代中叶扬州画派中的异端特质》一文,文中并未对何谓画派加以界定,只是说:所谓“扬州八怪”……实际上是对于一个画派中的主要人物的总称。

  1962年,江苏美术馆举办“扬州八怪”绘画作品展览,因所选画家十三家,这与八字相悖,故当时一些学者提出改称“清代扬州画派”这一名称的主张。为了这次展览,吾师俞剑华写了一篇《扬州八怪承先启后》,首先对画派作了详尽的界定,

  那么,吾师是如何将“扬州八怪”改成“扬州八怪画派”的呢?根据吾师所论,他首先承认“扬州八怪”已成了历史的名词,大家公认通行,既然如此,又何必要改名称呢?他认为“扬州八怪”改称为“扬州八怪画派”,这样可以不受“八”这个数字的限制,而能容纳更多的画家,如果只有八家,也许就无须去改名了,改名总是要找出理由的,于是吾师说:“它(指‘扬州八怪’)的含义比较明确,时代比较固定,画风比较一致,作为一个画派来讲是比较适当的。”

  “扬州八怪”15人是从当时扬州100多名画家中遴选出来的,他们除极少数是扬州本地人外,绝大多数是外地人,来扬州卖画。时来时往,或聚或散,流动性较大,而且做客的时间,有前有后,有长有短,参差不一。他们来扬州之前就有一定的名声,有各自的师承与创造。吾师与古今美术史家明明认为八怪有各自个性和独特风格,这正说明八怪不是一派。而老师所说的“风格比较一致”指的是什么呢?他说:

  “八怪的画是最典型的文人画”,“拿文人画的五个条件来衡量扬州八怪画派就无一不合,所有的条件无不具备了”。

  原来,他是以“历时性画家传派”文人画派大系之共性五个条件作为“风格比较一致”,来取代共时性的地方画派特有的个性所形成的“风格相近”(指开派人物和其传承者所形成的“风格相近”),所谓的“扬州八怪画派”(简称扬州画派)借用了地方画派的外壳,无开派人物,无传承骨干,无风格相近,这完全违背了地方画派自然形成的规律,正是吾师在地方画派问题上的自相矛盾,而造成的一大失误。我于1979年在《江苏画刊》第6期发表的一篇介绍性的短文《清代扬州画派》完全按照老师定的调子写的,其后通过长期学习与研究方悟出问题出在哪里。马鸿增先生说:

  “周先生却坚持将‘扬州画派’排除在他主编的《中国画派研究丛书》之外,造成该书的一大缺憾。”

  此言差矣,上个世纪80年代后,我就不承认有个莫须有的“扬州画派”,怎么可能将它收入我主编的《中国画派研究丛书》之内呢,这不是缺憾,而是慎重。马先生说:60年代初北京故宫博物院、江苏省美术馆先后举办了“清代扬州画派作品展”,并召开学术研讨会,发表不少论文。这一新见得到故宫博物院的“呼应与共鸣”。

  此言又差矣。故宫博物院是在1963年举办的“扬州八家画展”,而1962年江苏省美术馆举办的“清代扬州画派作品展”并没有得到故宫博物院的“呼应与共鸣”,其专家们“仍以尊重‘八怪’这个习称已久的历史名词”,而不称呼“扬州画派”。请问马先生“发表过不少论文”与赵氏新见呼应与共鸣的除了吾师一篇(《光明日报》1962年2月15、16日)还有哪些?他坚决捍卫赵氏首倡“扬州画派”说,这与其所打造的“清初金陵画派”、“新金陵画派”是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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